社体字〔2013〕297号
体育总局社体中心关于印发第三届
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会跳绳比赛
(2013年中国跳绳公开赛)竞赛规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社体中心(群体处、体总秘书处),各行业体协秘书处,各有关单位:
第三届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会跳绳比赛(2013年中国跳绳公开赛)定于2013年8月19日至24日在安徽省池州市举行。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体育总局社体导中心
2013年6月5日
抄送:安徽省体育局、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
第三届全国绿色运动健身大会跳绳比赛(2013年中国跳绳公开赛)竞赛规程
一、竞赛日期和地点
2013年8月19日至24日,安徽省池州市。
二、竞赛组织
(一)主办单位: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安徽省体育局
池州市人民政府
(二)承办单位:安徽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
池州市教育体育局
(三)协办单位:上海大健石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
三、竞赛分组及项目
(一)竞赛分组
1.按年龄分组。甲组:1995年7月31日(含)前出生;乙组:1995年8月1日至2000年7月31日(含)间出生;丙组:2000年8月1日(含)后出生。
2.按性别分组。男子组、女子组、混合组(比例不限)。
(二)竞赛项目
1.计数赛
(1)30秒单摇、双摇跳
(2)3分钟单摇跳
(3)4×30秒单双摇接力跳(混合组)
(4)3×40秒交互绳单摇接力跳(混合组)
(5)3分钟10人长绳“8”字跳(混合组)
(6)连续三摇跳(限甲、乙组)
2.花样赛
(1)个人花样
(2)2人同步花样(混合组)
(3)2人车轮跳花样(混合组)
(4)3人交互绳花样(混合组)
3.表演赛(年龄、性别不限)
4.花样跳绳1—6级规定动作自编套路达标赛
(1)上场人员5-12人,参赛级别自选。
(2)按各级规定难度动作创编套路,超规定难度不计。
(3)成套表演套路音乐时间为2分钟—2分30秒。
5.趣味跳绳(年龄、性别不限)
(1)连续单摇跳:时间不限,计个数。
(2)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:在3分钟限时内,由两名运动员同步单摇长绳,其余8名运动员集体跳。
(3)1分钟双人单摇跳:2名运动员分别左、右手持绳同时单摇跳。
四、参赛要求
(一)接受社会各界以队为单位报名。
(二)每队可报领队1人,教练2人,男女运动员若干人。
(三)每名运动员限报6个竞赛项目,另可兼报达标赛、表演赛和趣味赛,运动员不得跨单位、跨组别参赛。
(四)运动员须2013年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。
(五)各队报到时须向组委会竞赛组交验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,如出现瞒报或虚报信息,取消全队参赛资格。
五、竞赛办法
(一)执行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最新审定的《跳绳竞赛规则》和《全国跳绳大众锻炼等级标准竞赛办法》。
(二)30秒单摇跳、3分钟单摇跳,耐力单摇跳使用“培林牌”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;花样赛(个人花样除外)、花样跳绳1-6级规定动作自编套路达标赛、3分钟10人长绳“8”字跳、3分钟10人长绳同步跳使用“新健牌”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(联系方式见附件4),均由组委会提供。其余竞赛项目器材自备。
六、录取名次与奖励
(一)计数赛、花样赛、趣味跳绳
1.各项目各组别分别录取前6名。如参赛人(队)数未满6名,以递减1名方式录取。
2.各项目各组别前6名颁发证书,3分钟10人“8”字跳前3名另外颁发奖杯。
(二)表演赛:录取前8名,按照1:2:5颁发一、二、三等奖证书和奖杯。
(三)达标赛:
1.花样跳绳1——6级达标赛:按各级别录取前8名,按照1:2:5颁发一、二、三等奖证书;如参赛队伍不足8队,以递减1名方式录取,按照1:1:X颁发一、二、三等奖证书;成绩达到全国跳绳大众锻炼等级合格标准的,则按级别颁发全国跳绳大众锻炼达标等级证书。
2.计数达标赛:颁发全国达标等级证书。
(四)本次比赛设团体总分,团体总分为所有项目得分之和,如总分相同,则以最高名次多者名次列前,对团体总分前6名的参赛队伍颁发奖杯和证书。计数赛、花样赛、趣味跳绳个人项目前6名的参赛队伍按7、5、4、3、2、1计入团体总分;计数赛、花样赛、趣味赛团体项目按14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入团体总分;表演赛、达标赛前八名的队伍按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入团体总分。
(五)比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,按《全国跳绳竞赛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》评选。
(六)获得各项目前三名的教练员颁发“优秀教练员“证书,不重复发放。
七、仲裁和裁判员
(一)组委会设立仲裁委员会,按照国家体育总局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开展工作。
(二)参赛队对比赛如有异议,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,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材料,同时缴纳申诉费1000元人民币。如申诉成功,申诉费将原数退还。仲裁委员会不改变临场裁判判罚结果。
(三)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聘(所选调的裁判员必须持有《全国跳绳裁判证书》,且为金牌级、钻石级裁判合格注册者),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。
八、报名、报到和离会
(一)请登录www.jianqiu.org.cn网站下载附件1、2,填写后传真至主、承办单位,附件2电子版、1寸电子照片(注明运动员姓名/性别/身份证号/单位)发至crspc@qq.com。报名截止日期为8月1日,逾期不接受报名。报名后运动员不得更改报名项目,弃权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。在赛前技术会接收附件3和比赛用音乐光盘。
(二)2013年8月19日18点前到池州宾馆或池州盛园国际大酒店报到(具体报到地点待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),20日适应场地、16:00召开技术会议,21日至23日比赛,24日离会。
(三)联系人
1.池州市教育体育局:胡向阳
电话:(0566)2317846 13866463603 传真:(0566)2317838
2.下榻宾馆:
(1)池州宾馆(池州市贵池区长江中路19号):吴丹丹
电话:(0566)2618888 18656654090
(2)池州盛园国际大酒店(池州市贵池区长江南路28号,速8酒店):张娜
电话:(0566)5267899 18656607132
2.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:黄硕
电话:(010)87183998;15901293762 传真:(010)67133577
(四)乘车路线(见附件5)。大会组委会在池州火车站、池州汽车客运总站、池州九华山机场设立接待站。请务必于8月10日之前将到站时间、人员通知组委会接待组,以便安排接站。
九、经费
(一)各参赛队差旅食宿费用自理。
(二)各参赛队须在组委会指定酒店食宿,食宿费每人每天
160元人民币(双人标间),不足部分由组委会补贴。食宿费报到时向承办单位一次性缴纳,食宿费发票由承办单位提供。
(三)报名费按个人参赛项目收取,每报一项交报名费20元人民币,达标赛报名费10元人民币。报名费以队为单位在8月1日前向主办单位一次性交纳,可通过邮局汇款(汇款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国家体育总局社会体育指导中心,邮编:100763,联系人:黄硕),发票在赛前技术会上提供。未交报名费不能参赛。
(四)凡通级达标合格者,另交证书费10元人民币,由协办单位收取。
十、保险
参赛人员须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,并自行承担参赛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一切意外伤害责任。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规程解释权归比赛组委会。
附件:1.报名表
2.项目登记表
3.花样赛难度动作登记表(表1—表4)
4.全国跳绳竞赛指定器材联系方式
5.乘车路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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